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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之“易”,重在变化,即不拘于死板

易经》之“易”,重在变化,即不拘于死板

断卦以体用为主,这应该是每一个学“梅花易数”的人都懂的道理。但是,《易经》之“易”,重在变化,即不拘于死板。所以,邵康节先生在《梅花易数》一书的第二卷专门写了一段“卦断遗论”:

凡占卜决断,固以体用为主,然有不拘体用者,如起例中西林寺额,得山地剥,体用互便,俱比和,则为吉,但仍不吉,何也?盖寺者,纯阳人居住的地方,而纯阴爻象,则群阴剥阳义象显然也。此理甚明,不必拘体用也。又若有人问:“今日动静如何?”得地风升,初爻动,用克体卦,俱无饮食矣,而亦有人相请,虽饮食不丰而终有请,何也?此人当时,必有当日之应。又有“如何”二字带口,为重兑之义也。又有用不生体,互变生之而吉者,若少年有喜色,占得山火贲是也。又有用不生体,互变俱克之而凶者,如牛悲鸣,占得地水师是也。盖少年有喜色《易经》之“易”,重在变化,即不拘于死板《易经》之“易”,重在变化,即不拘于死板,占则略知其有喜。而《易》辞又有“束帛戋戋”之吉,是二者俱吉,互变俱生,愈见其吉矣。虽用不生体不吉,不为其害也。牛鸣之哀,则略知其凶,而《易》爻复有“舆尸”之凶,互变俱克,不能掩其凶也。盖用《易》断卦,当用理胜处验之,不可执拘于一也。

“凡占卜决断,固以体用为主,然有不拘体用者”,但凡占卜断卦,通常是以体用为主,但也有不能拘泥于体用的时候。为了论证这一点,康节先生举了几个例子。

第一个例子即是“西林寺牌额占”。

在这个卦中,主卦为山地剥卦,体用都是土,按照体用来断,体用比和,应该是吉。

但是,此卦最终断为不吉。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卦断的是西林寺,寺庙是纯阳之人所在之地,但主卦的下卦为坤,是纯阴之卦,而且下卦为用,互卦又是重坤卦,阴气很重。再加上剥卦本身又有以阴剥阳之义,综合起来,断出“当有阴人之祸”,而没有从体用去断。

第二个例子是“今日动静如何占”。

这个例子中的主卦为地风升卦,动爻第一爻。如果按照体用来断,则为用克体,是大凶之兆。但邵先生却断出“今日有人相请,客不多,酒不醉,味止鸡黍而已”。

本该是大凶,结果却是有人请客吃饭的小吉,这又是为什么呢?

首先,这个人问的是“今日动静”,那么所应之事就在“今日”,是当天。

另外,主卦为升,有升阶之义,升阶,即进入人家的客堂。加上互卦中分别是震和兑,震为正东,兑为正西,一东一西,正应了东西席宾主对坐之象。还有,卦中兑为口,坤为腹,指向的是口腹之事。最后,“今日动静如何”中的“如何”二字都带口,再次指向口食之事,也就是吃饭喝酒。

所以,综合起来,这个卦最后断为“今日有人相请”。

以上两个卦,都是没有考虑体用的例子。

除此之外,邵先生还举了两个例子:“少年有喜色占”和“牛悲鸣占”。

这两个卦有一个共同点:用不生体。

同为用不生体梅花易数古案例,如果按照体用来断,则这两卦都为凶。然而,最后断出的却是一吉一凶,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少年有喜色占”中,主卦为山火贲,体生用为小凶。但是,因为少年面有喜色,已经见喜了,加上爻辞中有““束帛戋戋”的吉辞,还有互卦和变卦都为吉,于是主卦的小凶就可忽略不计了。这正是吉多凶少,所以最终断为吉。

在”牛悲鸣占“中,主卦为地水师,体克用为小吉。但是,牛悲鸣,已经见凶了梅花易数古案例,加上爻辞中的”“舆尸”为凶辞梅花易数古案例,还有互卦和变卦都因克而凶,这就是凶多吉少了,所以最终断为凶。

邵先生所举的四个例子,前两个不看体用,后两个看体用却不能只看体用。通过这四个例子,我们便清楚地知道了:“用《易》断卦,当用理胜处验之,不可执拘于一也”,用“易经”来断卦,胜在以理来断,而不是拘泥于一种断法,尤其不能拘泥于体用。

以上文本及案例,都取自邵康节先生撰写的《梅花易数》一书,是九州出版社出版的故宫珍藏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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