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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儒家的象征文艺观对后世文学哲理本质观的影响

先秦儒家的象征文艺观对后世文学哲理本质观的影响

先秦儒家的象征文艺观对后世历朝历代的文学创作、文艺理论都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并形成了源远流长、线索分明的中国古代哲理诗学传统 ,同时形成了以松、竹、梅、兰、菊等为代表的有关美好自然物的艺术范型。先秦儒家象征文艺观对后世文学哲理本质观的影响被现代著名学者朱自清先生誉为“中国诗论的开山纲领”① 的“诗言志”是我国先秦文论家对诗的本质性的最初认识。“诗言志”实际上就是指文学的哲理本质观 本书讨论先秦儒家文学思想只择取其言语思想和诗学思想两大端儒家思想对汉代司法的影响,除了想略人之所已详而外,还基于这样的认识;孔孟等大儒对言语问题的有关表术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其文学思想,而这些表述又成为后世中国文论反复讨论的话题,甚至成为指导性、原则性的命题。本书讨论其诗学思想又以春秋用诗之学为背景,因为在笔者看来,春秋用诗之学既是先秦儒家提出上述命题的理论背景——由此来求得这些命题的意义最为便捷,也应最近本真儒家思想对汉代司法的影响,又是其文学思想的重要内容所在。而且先秦儒家的象征文艺观对后世文学哲理本质观的影响,儒家的诗学思想,从根本上说,是与西周、春秋以来我们民族的诗性智慧、我们民族的文化精神声气相通的。

作者简介 · · · · · · 俞志慧,男儒家思想对汉代司法的影响,1963年10月生于浙江新昌,1983年毕业于绍兴师专中文系,后在新昌偏僻山区中学任教长达十三年,中间曾在职进修于浙江师大中文系和华东师大中文系,96年调至绍兴文理学院中文系任教,98年晋升为副教授。99年9月——2002年7月在西北师大中文系师从赵逵夫教授攻读先秦两汉文学,获文学博士学位,博士论文《先秦儒家文学思想考论》。2002年9月起在南京师大文学院师从赵生群教授从事文献学博士后研究先秦儒家的象征文艺观对后世文学哲理本质观的影响,现主持200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项目《古“语”新研》的研究工作。曾在《中国学术》(北京)、《华学》(北京)、《孔孟学报》(台北)、《孔孟月刊》(台北)、《汉学研究》(台北)、《经学研究论丛》(台北)、《中国语文通讯》(香港)、《中国研究》(东京)等处发表论文50篇。,即“指那种把表达哲理或观念当做诗或文学最高原则或目的的文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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